8家中止续展、19家支付机构牌照被注销,支付行业发生了什么?发表时间:2022-06-28 14:04 制表(图)| 牛培琴
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 《支付业务许可证》 续展公示信息(2022年6月第四批),在所持《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的全部79家非银行支付机构中,52家非银行支付机构顺利续展。 剩余27家非银行支付机构中,8家被中止续展,10家不再续展,1家不予受理续展,另外还有8家则早在《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内已主动退出。 针对被中止审查的8家非银行支付机构(表1)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中止”非“终止”。《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中止审查的决定。 (一)申请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对行政许可事项影响重大的; (二)申请人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的; (三)申请人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接管,接管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请求有关机关作出解释的; (五)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且有正当理由的。 从上述条款的1-4项中我们可以看到规定情形中止审查的,相关情形消失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恢复审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而第五项中提到的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后续申请恢复审查的,应当向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提交书面申请,阐述正当理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同意后,书面通知申请人。 因此,此处为“中止”并非“终止”。 表1 8家被中止审查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原因
业内首家因“未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被摘牌的机构(表2)。汇通宝支付有限公司因存在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即“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存在申请事项不属于央行职权范围的,补正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补正后仍存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不予受理并退回已经收到的全部申请材料”。 表2 1家不予受理续展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原因 10家不再续展的非银行支付名单中出现“罚单大户”(表3)。2020年4月,商银信支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因擅自中止支付业务、挪用备付金、变相出借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资质、为非法集资平台直接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等16种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罚没合计约1.16亿元。 表3 10家不再续展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原因
预付卡与数字电视支付渐行“离场”。从8家主动退出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类型来看(表4),主要离场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其主营业务依旧是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一方面,目前预付卡类业务处于数字化转型的进程中,原本主打线下的预付卡业务模式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大环境下面临挑战;另一方面,一些预付卡机构只拥有部分地区的经营资质,展业范围受限,若没及时谋求合适转型路线,则容易面临发展窘境。 而8家主动退出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中,还有1家为全国仅有的5家拥有数字电视支付牌照之一的昆明卡互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当前非银行支付牌照业务类型主要包括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移动电话支付、互联网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数字电视支付等。其中,数字电视支付在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四批支付牌照时首次获批,包括本次退出的昆明卡互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拉卡拉支付、北京数码视讯支付、上海亿付数字、银视通信息科技、深圳讯联智付等6家。但是,深圳讯联智付早在2019年7月的牌照续展中,就主动选择终止数字电视支付业务,因此昆明卡互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续展后,数字电视支付牌照将只剩下4张。 表4 8家在有效期内主动退出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原因
截至目前的第四批52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成功续展结果出炉,此前的三批续展成功的分别是:2021年5月24家非银行支付机构顺利续期、2021年8月10家非银行支付机构顺利续期、2021年12月40家非银行支付机构顺利续期,共计126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成功续展(图1)。 图1 四批非银行支付机构续展时间轴
后续,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强化监管与规范发展并重,持续优化支付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推动支付市场健康发展。 |